上海走失犬认领
上海登记犬被收容后,收到通知起5日内带证认领
内容核对:2026-10-20
先认清通知从哪天起算
对依法登记的走失犬,收容所应从犬只被收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养犬人。这不是从犬走失之日起计算,也不是3天内必定找到狗。
本篇只说明犬只已经被收容后的程序,不把没有收到通知解释为已经确认犬只不在收容系统。
收到通知后带什么去认领
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,持个人身份证明和《养犬登记证》到指定犬类收容所,核查无误后领回。以通知指定地点核对,不把新领养其他犬只的手续混用。
需交纳犬只收容期间发生的费用,按日计算。该文本没有列出统一每日单价,不能把认领写成免费或编一个费用标准。
不要无故拖过认领期限
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认领视作遗弃养犬,文本列明500至2000元罚款、吊销犬证,且5年内不得申请养犬登记证。
依法登记身份、收容日期、通知收到日期和证件应分开核对。认领是原养犬人核实身份后领回,不等于任何人凭一张照片都能带走犬只。
来源与适用范围
Shanghai Police · Dog keeping implementation extension2026
上海养犬管理实施意见2026续期及收容认领规定
Shanghai Government · Dog keeping ordinance
上海依法登记走失犬只收容后通知及认领期限
